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标准 燃煤电站锅炉技术条件 SD 268—88 Specifica tion for Power Station Coal Fired Boiler (试 行 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1988-04-11 发布 1988-07-01 实施 1 总则 1
1 本标准适用于国产 220~2008t/h 电站煤粉锅炉(配 50~600MW 汽轮发电 组)
对 65t/h 及 130t/h 容量的电站锅炉,可参照执行
2 凡第 1
1 条所指的电站锅炉,需方(用户)在其选型、招标、订货、监造和验 收时,必须遵守本标准,并有权择优选用整体或部件
3 本标准未包括设备的供货范围,其他未尽事项在签定技术协议中商定
4 本标准解释权属于水利电力部电站锅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 技术规范 2
1 制造厂应根据第 2
5 条需方所提供的资料,向需方提供下列有关锅炉设备的 技术规范
1 锅炉型号和型式
2 蒸发量: 2
1 额定蒸发量,t/h;最大连续蒸发量(引进型锅炉),t/h
2 再热蒸汽量,t/h
3 汽包压力,MPa(表压);允许超压压力(引进型锅炉),MPa(表压)
4 过热器出口压力,MPa(表压);允许超压压力(引进型锅炉),MPa(表压)
5 再热器压力(入口/出口),MPa(表压)
6 过热蒸汽温度,℃
7 保证额定过热蒸汽温度的负荷范围,%
8 再热蒸汽温度(入口/出口),℃
9 保证额定再热蒸汽温度的负荷范围,%
10 给水温度(省煤器入口),℃
11 冷空气温度(送风机入口),℃
12 热空气温度(空气预热器出口),℃
13 锅炉排烟温度,℃
14 锅炉计算效率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