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煤电公司治安员培训教案一、培训目的:打好治安保卫理论基础,从而在工作中扎实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二、培训重点:治安管理常识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 现场保护常识。 三、课时安排: 上午 10:00 — 11:30 下午 17:00 — 18:30,共 90 分钟。四、教学方法:讲授、案例分析五、培训内容:培训目的:打好治安保卫理论基础,从而在工作中扎实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培训重点:治安管理常识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 现场保护常识。 课时安排:共 90 分钟。 教学方法:讲授、案例分析 讲课内容: 一、治安管理常识 (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类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很多,根据长期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斗争的实际 情况,《条例》 按照行为的违法内容,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归纳为以下八大类。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2.妨害公共安全行为。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 4.侵犯公私财物行为。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 6.违反消防管理行为。 7.违反交通管理行为。 8.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 《条例》对卖淫、嫖宿暗*、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行为,违反政府规定种植罂 粟等毒品原植物行为,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行为,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行为,作了单独的规定。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 1.情节轻重和对社会危害大小不同。犯罪情节重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触犯的法律不同。犯罪触犯《刑法》,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触犯《条例》。 3.应当受到的处罚不同。犯罪应受刑罚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受治安管理处罚。 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 (一)正当防卫的条件 正当防卫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但是,在保护的同时又造成了不法侵害者一 定的损害。因此,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滥用防卫权,无限扩大对对方的损害,不仅达不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目的,还会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不 应有的损害,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不法侵害和防卫两个方面的条件。 1.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条件 (1)必须有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进行正当防卫。所谓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就是说,这种危害社会的行为,不是行为主观想 象和推测的,而是客观存在的。 (2)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这个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