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制工作的四点心得体会 5 篇 从事法制工作的四点心得体会 尊敬的各位领导、 同志们: 对于市局授予我“2010 年法制线先进个人”这一荣誉称号,又安排我在大会发言,我既感到意外,同时也感到有点忐忑不安,:一是虽然在县局分管了五年的法制工作,说真的,比我优秀的、专业的同志大有人在;二是因组织需要,按照市局党组的安排,我已去了某县工作,且不在法制这条线上了。在此,我衷心地感谢市局领导的厚爱,也同时真心地感谢局的领导和全体同仁的大力支持,我虽然站在这个主席台上发言,但荣誉是属于你们的。 过去的五年,县局的法制工作,从自身来看,一年一个台阶,先后获得了 2006 年度市局依法行政先进单位、2007 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2009 年全县依法行政先进单位、2010年全县依法治县工作先进单位、2010 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2010 年度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非税收入从五年前的 118 万到最鼎盛时期达到 213 万元,五年来共完成罚没款 354.59 万元,没有发生一件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局的正确领导,也得益于郑远鹏局长的重视和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解和努力。 下面,我谈谈从事五年法制工作的心得体会: 一、法制工作要做到“有情化” 客观上讲,“法”和“情”是对立的,有一个成语叫“法不容情”,但是在有些时候,我认为法和情是可以有机地结合起来。质监工作有两个职能,一是监管职能;二是服务职能。监管到位的保证是行政执法,是“威”;服务到位的目的是促进发展,是“恩”。质监工作要做到“威恩并举”,按照局长的指示就是要“保证行政执法的地位不能动摇,行政处罚的手段不能放弃”。如何保证行政处罚的有效实施,法制工作是关键的。那我们在案审的时候就要注意到行政处罚合法和合情合理“相结合”的原则。既要考虑法律的严肃性,也要考虑到当第 1 页 共 3 页事人和公众的承受心理,从而规避行政复议和诉讼的风险,达到和谐的目的。 二、法制工作要做到“服务化” 在县局,法制工作有两大职能,一是行政处罚审理把关职能;二是非税收入规范服务职能。案审会成员也是非税收入规范领导小组成员。遵照某局长的指示和我县局的实际情况,我们出台了《关于规范行政执法和非税收入行为的若干规定》,并不断修订和完善,在全局贯彻实施。同时要求案审会的成员,为全局的依法、依规抓非税收入事前要提供指导服务,事后要履行把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