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产地烘干场所专项整治方案为深化实行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交办的平安问题隐患整治工作,不断深化粮食产地烘干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粮食产地烘干场所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督促粮食产地烘干场所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粮食产地烘干场所消防、用油、用气、用电以及平安防护水平,规范粮食产地烘干场所平安操作制度。二、主要内容(一)细化责任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园区要结合农机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粮食产地烘干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消防、市场监管、住建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对粮食产地烘干场所加强平安监管,根据“三管三必需”要求抓好粮食产地烘干场所消防、用油、用气、用电以及防护装置平安问题隐患治理。要督促粮食产地烘干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平安制度上墙、操作人员培训、防火设备齐全、平安防护配置、平安警示提示“五落实。(二)强化联合检查,狠抓隐患整治。区农业农村局要联合应急管理、消防、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开展粮食产地烘干场所平安检查,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对粮食产地烘干场所平安问题隐患提出专业整改意见。结合部门职责对粮食产地烘干场所消防、用油、用气、用电以及高空防护装置平安状况进行现场指导,按时移交有关隐患问题跟踪督办。(三)强化平安宣扬,提升平安意识。区农业农村局要邀请有关部门专家、烘干机销售企业技术人员,组织粮食产地烘干场所负责人操作人员开展平安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大《批式循环谷物干燥机平安操作制度(试行)》宣扬贯彻力度。区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消防、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要主动协作开展平安培训,结合自身职能开展平安宣扬训练。三、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 20 日前)区农业农村局要牵头讨论部署粮食产地烘干场所联合检查治理,不断完善粮食产地烘干场所监管台账,建立健全粮食产地烘干场所信息共享机制。督促粮食产地烘干场所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平安制度上墙、操作人员培训、防火设备齐全、平安防护配置、平安警示提示五落实。(二)集中整治阶段(4 月 21 日一 9 月 20 日)1 .开展检查督查。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对辖区内粮食产地烘干场所五落实状况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成立粮食产地烘干场所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粮食产地烘干场平安问题隐患进行检查督查,指导、督促粮食产地烘干场所做好隐患整改。无法现场整改的平安隐患,准时填写《区粮食烘干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