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制度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我矿事故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为确保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成立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党委书记、总工、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工会主席及各专业分管副总工
成员单位:安全、调度、技术、机电、综合办、劳资、企管、财务、总务、仓库、工会、物业、医院、保卫等科室负责人及工区负责人
二、事故监测监控方式方法及预防措施(一)矿井瓦斯1
监测监控方式方法(1)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按规定配备瓦斯传感器实现 24 小时连续检测
(2)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
(3)有关人员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氧 17 气两用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测
(4)放炮地点严格实行“一炮三检”
(5)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传感器等仪器仪表按规定周期校验和强检,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主要预防措施(1)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2)掘进巷道应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3)局部通风机禁止产生循环风;停工期间,不准停风等预防措施
(4)建立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5)回采工作面采取煤层注水,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综采工作面支架按规定安装架间喷雾和放煤口喷雾,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安设一道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设 2 道净化水幕;(6)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采用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实施短壁静压注水,实行放炮喷雾,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 20 米范围内巷帮周边进行冲洗,锚喷巷道必须安装水射流除尘风机;(7)各输送机转载点、煤仓口等必须安装喷雾装置;井下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事故预警的条件(1)安全监测系统自动报警或井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