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推进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本镇实际,特制定镇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办法
一、组织领导由镇纪委牵头成立环境卫生督查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情况,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公布
二、考核对象全镇8个村(居)
三、考核时间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时间视情况而定
四、考核细则季度及年终考核采取100分制,具体考核细则如下:(一)组织管理工作(15分)1、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不低于一次,并以专题会议形式记录在案的,记5分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的,记5分
3、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扣发、不截留环卫人员工资的,记5分
(二)群众动员工作(25分)1、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发动群众参与环境卫生的保洁和管理工作,提高群众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的,记4分
2、制作不少于3面高标准宣传环卫的文化墙,及时张贴、分发上级部门下发的宣传品的,记8分
3、村干部成员能够经常性开展督促劝导活动,村(居)每季度开展一次农户卫生检查评比,选出卫生文明户和不清洁户的,记8分
4、落实党员干部、低保对象户义务劳动制度,每周开展不第1页共3页低于一次的义务劳动,并进行环境卫生保洁、劝导或教育工作的,记5分
(三)保洁人员配备(10分)1、科学合理地配备专职环卫人员,确定待遇报酬,环卫人员履职情况较好,积极性较高的,记5分
2、各村(居)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垃圾清运人员,确保固定收集场所的垃圾能及时清运的,记5分
(四)农户卫生(20分)1、落实农户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房前屋后、绿化树下、晒坪水沟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摆杂物的,记5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2、家庭生活垃圾能够自觉放入垃圾收集容器,无焚烧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