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责任状一、环境卫生1、各村道路整洁、卫生,无裸露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禽畜粪便
无违章建筑、乱搭乱画
小城镇路面硬化,下水道畅通
2、乡镇入口
确保达到“十无”、“八有”标准
“十无”,即无裸露生活垃圾,无建筑渣土,无乱搭乱画,无乱堆柴草、树枝、砖瓦、砂石,无马路市场、店外店,乱搭乱建,路边沟渠无梗阻,无坟头;“八有”,即有层层责任状和门前三包制度,有专人保洁,有监督检查机构,有检查奖惩制度,有垃圾池,有垃圾掩埋场,有责任牌,做到组收集、村处理
3、机关单位庭院
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环境优美,地面卫生,办公室内整洁,办公楼顶无乱堆乱放
绿化、美好、净化、亮化等“四化”达标
各村居委员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参与管理
4、废水塘、污水沟整治
废水塘水质清洁,水面无漂浮物,污水沟改明沟为暗沟、春天无恶臭
5、市场秩序和环境卫生
陈圩、古城、郑楼强化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做到无店外店,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摊点
并有专业保洁员队伍,清扫保洁制度,有统一实行的垃圾垃袋装化管理措施
6、各村范围内无违章建筑
如发现一处违章建筑,从年终考核总分扣1分
**镇人民政府(盖章)责任单位(盖章)分管领导(签字)责任人(签字)年月日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