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企业的培训工作, 有效开发员工的潜在能力, 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员工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在职员工。三、培训管理计划1、培训制度1.1 在职培训计划根据人力资源部调查汇总的各部门在职人员培训需求制订和执行。(见附表一)1.2 在职培训分为必修培训和选修培训两部分。1.2.1 必修培训:(1)培训由内训师负责。(2)课程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学习、技术操作学习、管理学习三方面。课程安排参见附表2。(3)每个在职员工每月参加必修培训的最低时限为4 学时;基本素质、技术操作及管理学习的培训每项最低参与课时为1 小时 /月。(4)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加所报课程,需提前向部门内勤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门内勤汇总后于培训前一日交于人力资源培训部。(5)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最低课时要求,于当月可参加补报, 填写补报单(见附表 3)。由部门内勤汇总补报人数后,统一领取补报单。1.2.2 选修培训:分为两种方式:(1)由培训部安排课程、组织协调,专业内训师授课;(2)企业各部门根据自身需求向培训部提出培训课程申请,填写《培训申请表》(见附表 4),并自行选定 /推荐内训师。(推荐的人选由各部门自行沟通,培训部负责组织对其进行考核。 )(3)课程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学习、技术操作学习、管理学习三方面。(4)每月参加选修培训的时间应不少于2 学时。(5)部门培训的课时经批准可被记入“选修培训”,并可冲抵选修培训的最低时限。每个在职员工可根据自己意愿选修各个部门任何培训课程。(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加所报课程,需提前向部门内勤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门内勤汇总后于培训前一日交于人力资源培训部。(7)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最低课时要求,于当月可参加补报,填写补报单。由部门内勤汇总补报人数后,统一领取补报单。1.3 选课流程参见流程图(附表5)1.4 每个员工修满必修及选修要求学时后,可再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任何课程的培训。需填写旁听申请表。 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参加,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培训部经理确认签字(两天之内均有效,培训当天不计入该期限),课程学时记入员工培训档案。2、内训师选拔制度(1)内训师采用公司内部员工兼职的方式。内训师在日常工作中归属其原部门管理, 在培训与指导工作中归属板块人力资源部管理。人选由各分公司、 部门、分店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