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报表中的指标说明一、工业总产值: 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目前工业总产值按 “工厂法 ”计算,必须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劳务,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销售,均应包括在内。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第二,“工厂法 ”的原则。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 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工业总产值的内容包括三部分: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本期生产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经检验合格的已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半成品)价值合计。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 指企业在报告期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中不包括销项税额。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为了使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物耗价值一致,以便同口径地计算工业增加值,规定本指标的计算原则是:凡是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工业总产值中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反之亦然。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现行价格指报告期内销售产品的实际出厂价格,不包括应交增值税中的销项税额。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帐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二、总收入: 指企业全年的生产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性收入和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商品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等各种收入的总和。三、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生产法和收入法1、生产法: 增加值 =总产出 -中间投入总产出: 指一定时期内企业所有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既包括新增价值, 也包括被消耗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以及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它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的总规模。中间投入: 也称中间消耗, 指企业在生产或提供货物和服务过程中,消耗和使用的所有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