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和重要会议介绍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1年7月23日在上海开始举行,后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举行
出席大会的有13人,代表50多名党员
大会规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党的纲领是“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废除资本家私有制”,以及联合第三国际
大会讨论了实际工作计划,决定集中精力领导工人运动
大会选出中央局,陈独秀为书记
党的一大宣告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从此中国革命的面目为之一新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举行
出席大会的代表12人,代表195名党员
大会制定了党在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即党的最低纲领: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民主共和国
大会规定党的最终奋斗目标即最高纲领是: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
大会制定的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条件、党的组织和党的纪律等作了明确规定,初步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大会选举了中央执行委员会
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陈独秀为委员长
党的二大明确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革命指明了方向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在广州举行
出席大会的代表30多人,代表420名党员
大会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分加入孙中山领导的中国国民党,实现国共合作;规定党必须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保持自己的独立性
大会选举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出中央局,陈独秀为委员长
大会对党章进行了具体修改
党的三大对推进国共合作开展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运动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25年1月11日至22日在上海举行
出席大会的代表20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