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亮化工程合同篇一:亮化工程合同亮化工程合同项目名称:亮化施工项目签约日期:发包方 :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 深圳市艾浦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亮化施工项目二、 项目需要的亮化材料见亮化材料清单及报价三、合同金额1、合同总额人民币小写:元大写:()2、合同总额包括:亮化材料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工程实施、运输保险、装卸、质保期售后服务、建筑安装发票
(详情请见附件详单及效果图)3、不含税费及增项;四、安装地点、施工要求、工期及验收安装地点:甲方项目指定地
施工要求:光源产品及设备货物进入施工场地入库后由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存放,乙方自行负责保管,施工及提货由乙方自行安排
乙方施工过程中,相关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甲方须提供施工环境及施工现场的电源接口
工期:合同生效后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验收标准: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效果图进行施工,验收以整体亮化调试完毕为准验收:乙方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后,向甲方发出书面验收通知,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员到场,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验收,共同填写验收报告并签字,验收工作应在日内完成
如无双方共同认可的理由,甲方在设备正常运行两周内仍未派人员参加验收,视为甲方放弃验收权,则乙方的单方验收报告即为有效
五、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变动后工程项目所增加的成本由甲方承担)2
不可抗力;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4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5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6
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它情况
六、安装与调试以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的前提下,将设备(系统)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