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规则XX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20XX年5月25日XX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监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设立,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向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条监事会的工作宗旨
加强对我省律师协会内部工作的监督,促进律师协会工作认真、勤勉、尽责、高效开展
第三条为了切实履行好监事会职责,根据《XX省律师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章监事第四条监事由律师代表大会从执业律师代表中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与同届理事任期相同
监事应当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监事职责,维护律师行业的整体利益
第五条监事的职责(一)参加监事会会议并行使监事会决议、决定表决权;(二)按规定列席律协理事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专业委员会会议;(三)接受和完成监事长、监事会指派或安排的工作,并按规定向监事长或监事会报告;(四)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律师代表或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五)其他应由监事履行的职责
第六条监事在完成监事会指派工作的十个工作日内,向监事会提交由监事署名的工作报告
第七条监事应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互相协作、紧密团结,共同履行好监事职责
第八条监事对监事会会议的内容及决议、决定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监事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监事会或基本不履行监事职责的,应主动向律协理事会辞职
否则,可由监事会提请理第1页共4页事会罢免监事职务
第三章监事会第十条监事会由九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副监事长二名
第十一条监事会在以下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一)监督理事会执行律师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二)监督会长办公会履行职责的情况;(三)监督会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四)监督本协会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五)监督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六)律师代表大会授权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监事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