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最新增值税扣税凭证 22 问(含 360 日认证、丢失专票等)(老会计人的经验)问 1:什么是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扣税凭证具体包括哪些?答: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取得或开具的记载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并据此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具体包括:1.增值税专用发票;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3.农产品收购发票4.农产品销售发票;5.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问 2: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税款抵扣,最晚应在什么时限之内进行认证或勾选?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 360 日(2024 年 7月 1 日后开具的)或 180 日(2024 年 7 月 1 日前开具)内认证(或勾选),并在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应在开具之日起360 日(2024 年 7 月 1 日后开具的)或 180 日(2024 年 7 月 1 日前开具)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稽核比对通过后才能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认证(勾选)、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除上述扣税凭证外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道路、桥、闸通行费,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目前尚无抵扣时限的相关规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问 3: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实现税款抵扣?答: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通过扫描认证和网上勾选两种方式实现税款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根据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71 号)规定: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纳税信用 A 级、B 级、C 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