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自治区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资格评审条件(精)XX省自治区图书资料专业馆员、副研究馆员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内职改字(1993)66号一、总则(一)为科学地评定我区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根据《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并结合我区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各类、各级图书资料部门中从事书刊采访、分编、流通阅览、主题标引、编写提要、解答咨询课题、编制书目索引等工作的专业人员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三)按照本《评审条件》评审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馆员
(四)申报人在符合本评审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必须同时具备本条件规定的专业理论、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业绩成果的要求,方能评定馆员资格
二、申报条件申报馆员资格的专业人员,必须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刻苦钻研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获第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及相近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二)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专科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四年以上;(三)获中专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六年以上,并在高等院校修完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科以上主要科目,取得结业证书
三、专业理论水平(一)申报人必须具备下列条款的要求:第1页共7页1、掌握图书资料专业的基础理论,并对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2、了解本专业的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的业务规范
(二)除具备以上两条外,还应对具体专业岗位的职责和要求有较深入的了解
1、采访人员应对藏书建设的理论有较深入的了解;根据需要掌握国内外主要出版机构的性质、特点、出版动态;了解主要学科书刊的代表品种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掌握本馆书刊采访原则与标准;2、分类编目人员应对国内外各主要分类法有较多的了解,并对本馆使用的分类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应对主题表和标引方法有较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