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石油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中国****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海外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资源国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
第四条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行总部监督、专业分公司监管、所属企业负责的管理体制
—3—第五条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二)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三)检查、指导、考核所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1页共15页(四)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总部机关有关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规划计划部门负责投资权限范围内特种设备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二)人事部门负责协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人员的调配,归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能力评价与教育培训工作;(三)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