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十二五”节能降耗实施方案xx市十二五节能降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苏政发〔20XX〕24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连政发〔20XX〕161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节能降耗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节约优先为方针,坚持源头控制、科技支撑和管理创新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政策、健全法制、加强监管,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降耗长效机制,为推进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主要目标。到20XX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68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XX年的0.830吨标准煤下降17%;十二五期间实现节能量100万吨标准煤。二、严格落实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三)分解落实节能降耗目标。综合考虑各县区经济发展水平、能源消费量、节能降耗潜力等,分解下达各县区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见附件1)。各县区要将市下达的节能降耗目标层层分解落实,明确各地、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节能降耗预警机制,对能耗增长过快、完成节能目标进度滞后的地区提出预警,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及时采取调控措施。(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四)完善节能降耗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加强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建立健全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完善统计核算与监测方法,提高能源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市统计局要按季公布各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第1页共15页对能耗增长过快和完成目标进度滞后的地区及时发出预警。(责任单位:市统计局、经信委)(五)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把落实五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把年度目标考核与进度跟踪相结合。各县区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市政府报告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情况。有关部门每年要向市政府报告节能降耗措施落实情况。市政府每年组织开展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将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并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财政局、监察局、统计局)三、进一步加强源头控制(六)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以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为主线,加快构筑以高新技术产业、临港工业、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到20XX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提升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优势产业的层次和规模,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推动光电光源、节能环保、物联网等产业尽快成为支柱产业。加大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加快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海水综合利用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海洋新兴产业。大规模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推进制造业向产业链的中高端延伸。(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七)严控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市发改委、经信委和各县区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核准、备案,谁负责的原则,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区域能耗水平影响作为节能评估审查的重要内容,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原则上不得超过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平均水平,坚决把住能耗过快增长源头关。将第2页共15页节能评估审查意见作为前置性条件,未经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相关部门不予立项,不予批准用地、不予办理相关许可证;对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建成后未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