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20301 砖砌体(混水)分项工程质量监控细则本监控细则适用于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等在主体结构工程中的砌体工程
一、准备工作1
分项工程特点由监理项目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具体工程编写
监理的依据(1) 由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文件) 及设计变更
(2)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5) 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其它合同
(6) 地方现行的有关建设管理办法和规定
对依据的学习(1) 认真阅读、熟悉图纸及设计文件
(2) 熟悉、掌握质量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条文”中有关本分项的条款及验收标准
(3) 熟悉监理规划及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本分项的施工及监控内容
检验批的划分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具体工程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由项目监理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分项工程具体情况进行划分,并要与施工单位划分情况相一致
二、主要材料及设备要求施工单位对材料进场必须设专人现场验收,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报审
监理对运到现场的各种材料要进行检查,发现对质量有怀疑时,监理有权提出禁止进场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
严禁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材料
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1) 进场砖材,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及准用证,其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按有关规定进行取样复试
(3) 砖材表面应平整,尺寸准确,颜色一致;表面无裂纹、砂眼等缺陷
水泥(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