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学习讲义1.总则1.0.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说明:1.本条是编制本规则的宗旨和依据。2.在分户验收时,国家没有分户验收的标准,不能统一尺度,因此,必须从验收内容、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数量等方面强化和规范,促进我省分户验收的开展。3.分户验收主要是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涉及结构安全由施工过程控制。4.分户验收作为提高住户对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促进和谐人居环境的一项有力措施,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大势所趋。5.为什么要实行分户验收制度?主要基于以下一些因素:1)建筑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建设周期长;参建人员多且手工作业占较大比例;施工技术和工艺水平还相对比较落后;一些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呈脆性,延性差,受拉强度低,而且建筑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品种多,不同材料的性能差异较大,受气候和温度变化而收缩变形易产生裂缝等质量问题。因此,建筑工程在交付使用后由于温度变化等影响,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材料性能的衰减,会不断出现一些观感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通病,而且受施工技术水平、工艺、工程材料等因素的影响,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一些质量通病仍难以彻底根治。2)根据我国目前经济水平、建筑规模的特点、建筑成本等因素,在充分保证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国家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确定的检验批质量检验方案是抽样检验。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在控制生产方风险 α(是指合格批被判为不合格的概率,即合格批被拒收的概率,或叫错判概率,α≤5%)和使用方风险β(是指不合格批被判为合格批的概率,即不合格批被误收的概率,或叫漏判概率,主控项目 β≤5%,一般项目 β≤10%)的同时,可能出现少数非结构安全质量问题在验收中被遗漏,因此,抽样检验必然存在这两类风险,要求通过抽样检验的检验批100%合格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能的。为此,国家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通过保修工作来弥补施工和验收中遗留的质量缺陷。随着国家住房产权制度的改革,商品房已成为住户所购买的最为昂贵的一件商品,住户对于所购买房屋各方面的期待值越来越高,希望对所接受房屋质量尤其是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 100%检查并满足所有的质量要求,有的甚至要求不允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