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诚信的伦理学思考自我党确立实行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国策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综合国力大大加强,公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改善,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国际地位日益提高
然而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与社会发展相伴随的社会问题,社会诚信就是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方面
如果我们对这一问题不能加以高度重视,不能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途径,势必影响我国的经济建设,影响社会安定,影响人民的幸福生活,甚至消解我们以往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所做出的一切努力
因此,我们应当而且必须从多角度研究社会诚信问题,研究提高社会诚信意识的措施,落实江总书记提出的“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提升全体公民的道德品质,从而实现社会主义中国的长治久安
一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诚信的道德观念和思想源远而流长,自古以来就被中华民族所重视
诚信一词由“诚”和“信”两个单音字构成,许慎《说文》、班固《白虎通》以诚信两字互训,其含义既相区别,又紧密联系
诚,在中国传统思想中有二义,一是本体特性之义,二是德性之义
其一,诚是一个表述宇宙本体特性的哲学范畴
《礼记·中庸》云:“诚者,天之道也
”朱熹注:“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
”可见,诚就是实际有、实际存在、真实无妄的意思
自然宇宙是物质性的,实实在在地有,不依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
自从宇宙形成之后,它就按照自己固有的规律和节拍运动、变化和发展,人承认它是那样,人不承认它还是那样
实有就是天道的最基本和最根本的特点
从这个意义上讲,宇宙自然界是不存在“假相”的
任何事物的产生、变化、发展和消亡都有固有的规律在起支配作用,任何现象都有其内在的原因
哲学中所谓的“假相”,是认识论范畴,指的是那些看起来歪曲地或者相反地表现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规律的现象
也就是说,“假相”是人在认识宇宙现象第1页共11页和自然现象的过程中产生的
因此,我们可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