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纳税服务的思考改进纳税服务工作措施的思考自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以来,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水平,有效促进了征纳关系的和谐发展
从工作实践来看,基层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意识在不断增强、服务措施得到强化、服务手段日益丰富,对推进依法治税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工作实践中也存在着诸多矛盾和不足,亟待研究解决
一、开展纳税服务工作遇到的矛盾和困难(一)对纳税服务存在的认识误区
税务人员已经认识到纳税服务在提高税法遵从度、加强税收征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上的重要作用,但是实践中“服务”与“管理”的关系没有理顺,导致服务难以认同
过去是税收专管员制度,现在是税收管理员制度,纳税服务则是专门机构负责,什么措施是服务、什么制度是管理,管理与服务哪个更优先,在理论上没有突破
一线税务人员到底是管理员,还是服务员,定位不清晰
没有树立起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理念,一说管理就层层设卡,层层签字,层层审批,忽视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一强调服务就对纳税人过分照顾,怕投诉,怕坚持原则,形成了潜在的执法风险
(二)办税服务厅与纳税服务部门关系没有理顺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纳税服务的机构或场所
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税收征管工作需要和便利纳税人的原则,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厅,并加强办税服务厅与其他部门和单位的业务衔接
即大厅只是一个场所,而不是一个机构,工作实践中,纳税服务涉及到各个部门,一般由征收局负责牵头,各部门应该是协作的关系,业务前置,人员也应该前置
(三)纳税人“办税难”的问题还存在
二是申报缴税难
个别单位为了降低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率和小规模企业零低申报率,要求纳税人在申报前必须要税收管理员签字;个体户多元化申报方面,技术故障、银行第1页共4页变更网店变更、服务态度差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