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石门黄煤矿(矿井恢复生产)整改方案编制:池州市贵池区石门黄煤矿二 0 一二年七月十二日矿 审 批 意 见: 矿长: 技术负责人:会审单位及人员签字:矿 长: 年 月 日 生产副矿长: 年 月 日安全副矿长: 年 月 日机电副矿长: 年 月 日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生 产 科: 年 月 日安 监 科: 年 月 日通 风 科: 年 月 日机 电 科: 年 月 日调 度 室: 年 月 日池州市贵池区石门黄煤矿停产整改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矿井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扎实整改事故隐患、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矿井安全生产系统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保障水平
根据事故矿井停产整治安全隐患的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本矿“6
2”放炮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矿井立即撤出了井下所有作业人员;遵照皖南煤矿安全监察分局[2012]第 20206 号《现场处理决定书》,停止了一切采掘活动只进行矿井通风、排水工作)
为充分总结这起事故血的教训,杜绝事故的发生
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在此期间石门黄煤矿矿重新组建了新的领导班子,落实了整改资金,并且制定了整改方案和专项整改措施,成立了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领导小组
由投资人高贵生任组长、矿长洪友寿、技术负责人伍宏启任副组长,并于 2012 年 7 月 12 日召开全矿管理人员和各班组会议,充分研究了事故隐患发生的经过和我们应该总结的经验教训,进行安全教育;最后根据矿井实际,编制完成了《池州市贵池区石门黄煤矿矿井恢复生产整改方案》及专项措施
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整改时间、措施、整改责任人、验收人,限时进行整改,并编制整改方案,具体如下:一、成立专项隐患整改管理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分工:组长:高贵生(投资人)副组长:洪友寿(矿长)伍宏启(技术负责人)成员:刘金平(安全副矿长)、陈满来(机电副矿长)、郝加贵(生产副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