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破十立”大讨论活动有感:坚持解放思想加快法院发展 目前全省上下都在召开解放思想十破十立大讨论活动,结合法院实际,在此我谈一谈我的肤浅认识。 作为肩负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平安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职责的人民法院,既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又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始终着眼于和谐,致力于和谐,服务于和谐。随着公民意识的觉醒,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对法治、公平、民主的期望值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期待保护对社会政治生活的知情权,期待保护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权,期待司法工作公正透明,期待热情、高效的司法服务。司法为民是司法工作的宗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平安稳定是司法工作的目标。人民法院必须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切实解放思想,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强化责任意识,以增强法官队伍素质为着力点,以锤炼法官队伍作风为突破口,以落实司法为民为根本点,以保持法官队伍清正廉洁为切入点,从更高层次、更高境界和更高要求上,审视和查找我们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全面提升法院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这就需要我们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破除不合时宜、不利发展的思想,树立适应社会需要的观念。 第一,破除片面强调司法独立的思想,树立能动司法的理念。 当前一些人还在片面强调法官坐堂问案、中立裁判、不告不理,片面强调法院的威严,不愿意走出去,重裁判轻调解,导致好多案件案结事未了,涉诉上访不断增多这些惨痛的教训不能不深思。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求我们树立能动司法的理念。 能动司法就是要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打破固守的司法被动性与机械性,处理好主动提供司法服务与坚持司法原则的关系,让司法的公平正义可感、可知、可见。能动司法是社第 1 页 共 5 页会矛盾化解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是公正廉洁执法的意旨所在。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就是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有效回应群众的司法关切,从司法理念、法律价值、法律原则、政策导向等多角度出发,准确适用法律,力争达到最佳办案效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放思想就是创造性实践的先导。解放思想,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建立新体制,解决新问题。人民法院在能动司法的过程中,必须运用政策考量、利益平衡、和谐司法等方式,必须全面解放思想,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