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则机场至日喀则市专用公路新改建工程 A 标段工程项目保险协议甲 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G318 日喀则机场专用公路工程 A 标项目部乙 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二一六年五月八日 甲方(代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G318 日喀则机场专用公路工程 A 标项目部乙方(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保险人以“客户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为原则,承保西藏日喀则机场至日喀则市专用公路新改建工程 B 标段工程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工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险。为了保证西藏日喀则机场至日喀则市专用公路新改建工程 A 标段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间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风险以及施工人员工伤及意外风险得到充分的保险保障,甲方(代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和乙方(保险人)就保险人在该项目上的保险服务事宜,订立如下保险协议,以兹共同遵守。一、定义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本项目的投保人是西藏日喀则机场至日喀则市专用公路新改建工程 A标段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合同,并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共同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本合同被保险人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G318 日喀则机场专用公路工程 A标项目部。二、协议文件的组成:本保险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包括: 1、本保险协议、及补充协议(如有);2、保险单,包括保险明细表、保单条款、扩展条款及特别约定等;3、保险人与承包商签定的保险服务协议;4、批单(如有);5、中标通知书;6、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清单见附件)。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双方未达成一致理解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以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为准,但有其它特别约定的除外。三、投保工程西藏日喀则机场至日喀则市专用公路新改建工程 A 标段工程项目四、工程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但不限于投保工程永久工程所在地及为施工所需的其它专用施工区域、材料预制构件基地、工程设备和材料运达、存放的场所,其他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所在地,及被保险人实际使用的与保险工程有关的上述地点的周围区域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场地外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