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体会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是广大农民自觉联合起来抵御市场风险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我局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把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当前支持农村深化改革、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登记管理工作,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方面,作了一些有益探索与实践
一、发展现状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据初步统计,全市己登记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0 个,入会入股人员 2572 人,连接农户 32157 户,入会入股股金 3769万元,拥有固定资产 1755 万元,经营服务范围涵盖农林牧渔和农产品运销等多个领域
在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其组织形式主要是以龙头企业、供销社、生产基地、私营老板或农业服务部门为依托,吸收农户参加而组成
按农户的出资方式可分为四种,一是货币资金合作型,即农户拿出一定的货币资金(押金)入股,进行合作经营;二是土地使用权合作型,即农户以水面、土地、荒山的经营权入股,进行合作经营;三是技术合作型,即农户以劳动技术入股,进行合作经营;四是劳动力合作型,即农户以自身劳动力或产品入股,进行合作经营
在这些出资方式中,每个农户既可以有其中的一种,也可以同时有几种
按登记类型可分三种,一是要章子、牌子型,主要组织形式是协会,即为了要应付办理贷款及相关业务,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社团法人登记,全市共有 18 家,占已登记数量的 60%
二是要经营、地位型,主要组织形式是合作社和少数合作社有限公司,即为了开展经营活动而需要营业执照
在工商部门办理了企业登记,全市共有 12 家,占已登记数量的 40%
三是协议约定合作型,即农民为了某项共同利益,未办理任何登记注册手续,私下协议约定合作互助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