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的思考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主要举措等重大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是指导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这里,我谈谈学习《决定》的一些体会
如何理解和谐社会要理解和谐社会,首先要理解什么是和谐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和谐的思想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它原指乐律的调和
据《书X8226;舜典》记载,舜曾要求其乐官做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对和谐的推崇在《周易》中也有所体现
《周易X8226;乾X8226;彖》云:“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
”由于乐律来自对自然之声的发现,所以古人推而广之,逐渐把和谐看作自然的法则,由此就有了史伯的“和实生物”、老子的“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等哲学命题
随着百家争鸣的出现,古人对“和”、“和谐”的认识也进入了新的阶段
如《论语X8226;学而》云:“礼之用,和为贵”
《中庸》说得更清楚:“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对“和”的这样一种认识,使得古人在设计未来社会时,常常把“和谐”作为一个根本原则或者一种理想形态
“和谐”作为一种社会状态,不是静止的,不是一潭死水,而是运动的、活跃的、不断发展变化的
“和谐”并不是没有矛盾,相反是在矛盾运动中实现的
我们必须树立唯物辩证的“和谐观”,必须用唯物辩证的方法论来指导和谐社会建设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这个和谐社会的大系统中的各个子系统、各个要素处于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
社会的和谐,既包含稳定、协调,又具有生机与活力,是相对静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