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新形势下市场化治安防范机制的几点思考关于构建新形势下市场化治安防范机制的几点思考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在治安防范方面推行了多种尝试,诸如有偿护款业务、实行治安承包制、保安服务业市场化等,并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
市场化治安防范机制,是指把治安防范从行政管理体系中剥离出来,将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和规则移植到治安防范中来,让市场机制调节治安防范的供求与资源配置,建立起以市场为依托、以产业为载体、以防范为核心的治安防范工作系统
这是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公安工作优良传统在新形势下的继承和发展
本文主要就新形势下市场化治安防范机制特征、重要意义及其建设谈些粗浅的认识
一、市场化治安防范机制的基本特征(一)治安防范运作市场化
一是责、权、利关系的市场化
即通过治安防范责、权、利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治安防范工作走向契约化、职业化、货币化、市场化,形成以经济杠杆调节社会治安防范能力的新格局
二是遵循市场经济法则
用市场的法则去思考问题,充分利用市场经济规律,加强对安全服务行业的管理与引导,让市场机制调节治安防范管理的部分供求和资源配置
三是讲究“双赢”原则
实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和“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能满足人们“出钱买平安”的心理企求,达到“双赢”的目的
(二)治安防范管理企业化
市场化治安防范机制采取企业化管理,强调以最少的投入、最低的成本、最优的服务去获得最大的效益
一是实行目标管理
首先确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并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计划一经批准后,做到严格按计划去执行,从而避免了实践中存在的“拍脑袋决策”和想当然的做法
二是实行成本管理
开展治安防范的每一项工作,在资金成本上事先都要精打细算,把人、财、物、时间、精力的投入与工作目标和工作效果联系起来综合考虑,力争以较少的投入第1页共6页获得较大的效益
三是实行质量管理
每一项治安防范工作都建立质量标准,细化质量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