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 XX 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 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 年)的通知》(甘政发〔2009〕97 号),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 年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98 号)要求,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总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到 2011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
到 2020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和干预措施效果,先期启动实施 9 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见附件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调整
XX 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主,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第 1 页 共 7 页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参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 年版)》(见附件 2)实施,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