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巩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成果,根据最新修订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 24 号令)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 号)、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安监〔2014〕114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编制 2015 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市、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行政审批,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执法检查,大力提升全市安全文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涉氨制冷、重大危险源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等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努力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编制原则、主要任务及执法要求 (一)编制原则。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编制,主要考量本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执法车辆配备、经费保障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等因素编制。 (二)主要任务。根据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点,主要承担对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企业以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单位的日常监管检查,对存在加工车间的涉氨制冷企业进行回头看检查;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第 1 页 共 7 页因素的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镇(街道、园区)监管的企业进行抽查;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实施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的审批,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非煤矿山换证企业的初步审核、审查、审批,以及市属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批等主要工作任务。 三、监管执法工作日确定 2015 年总天数为 365 天,减去双休日 104 天,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节、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