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XX 省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XX 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7 号)精神,巩固近年来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全面排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基本完成,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基本建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得到巩固。规范化工园区管理,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推动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治理任务 依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控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含仓储经营)企业的安全风险。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淘汰关闭工艺技术落后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规范应急处置要求,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基地。 三、组织领导 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办公室主任陈正邦,副主任赵利复,办公室成员凌培新、钱圣林、汪波、曹斌、苏斌、武奇、乔勇、孙友和、曾宪华、曹永荣、刘彦伟,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从 2017 年 1 月开始,至 2019年 11 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 年 1 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第 1 页 共 13 页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整治阶段(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12 月集中整治,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10 月深化提升),组织实施综合治理工作,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 年 11 月),总结经验成果。 五、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全面摸排风险。根据《XX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苏安办〔2016〕62 号),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