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XX 省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XX 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7 号)精神,巩固近年来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全面排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
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基本完成,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基本建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得到巩固
规范化工园区管理,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
推动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治理任务 依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控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含仓储经营)企业的安全风险
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淘汰关闭工艺技术落后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
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规范应急处置要求,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基地
三、组织领导 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
办公室主任陈正邦,副主任赵利复,办公室成员凌培新、钱圣林、汪波、曹斌、苏斌、武奇、乔勇、孙友和、曾宪华、曹永荣、刘彦伟,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从 2017 年 1 月开始,至 2019年 11 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 年 1 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第 1 页 共 13 页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整治阶段(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12 月集中整治,2018 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