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个人总结 纳税支出,在企业费用支出中的比重,让老板们寝食难安。让那些勤恳的下属解决问题,无论如何少缴税甚至不缴税,即避税。 避税,分为合理避税和非合理避税,其实合理未必合法。避税的,一般情况下,不具有商业目的,自然有失公允,需要做特别纳税调整。就我个人认为,合理避税,一定不具合法性。只是税法天然的漏洞与缺陷,致使政府在一般情况下,对纳税人避税行为也无可奈何。不合理的避税自然是指传统意义上的偷税漏税。但随着国家法治,尤其是税制的健全与完善,以及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纳税人意识的增强等客观因素的变化,传统的避税模式,风险越来越大,路将越走越窄,当然在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传统模式还具有一定的操作空间。 但不管怎么样,如果一个想做大,做强的企业来讲,还是建议老板们,能审时度势,转变观念更新理念,强化自身素质,增强自身竞争力,同时辅以合理的避税,是明智之举,也是历史的必然。 如果说避税有合法的话,那么就我个人认为,那就是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当然资本弱化、转让定价、受控外国企业等,也值得借鉴,但未必能真正减轻企业或集团的整体税负。这一点需要全面考量,需要对投资国与被投资国税收政策都有一定深刻的研究、把握及应用。 建议我们这些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还有什么财务科长的,应当首先考虑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以最小的风险,取得最大的收益,趋利避害是每个主管的天性。 税收优惠政策,是一国政府通过引导资金流向,促进微观经济主体产业结构的优化,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和谐发展。通过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可以看出自由放任的贸易原则,需要政府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监控。充分发挥税收的效率原则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作用尤其明显。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的经济发生的巨大变化,原的企业所得税法已不合事宜,须进行改革。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应运第 1 页 共 3 页而生。 新税法调整了优惠政策的架构,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格局。根据 wto 以及"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要求,对税收政策的优惠政策重新进行了整合,在方式上,以间接优惠为主、以直接优惠为辅。 两种优惠方式的区别在于,直接优惠导致纳税人最终税负的减轻,而间接优惠,实质上是根据纳税必要原则,延迟纳税,相当于纳税人获得了政府的一笔无息贷款,却资产的使用价值。 直接优惠分别从减小税基、降低税率以及减少税额。减小税基,如免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