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志办公室效能建设工作总结 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县志办),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主管全县地方志工作,具体职能为: (一)规划、协调地方志工作
(二)制定地方志书刊资料编纂业务规范
(三)组织、检查、指导地方志编纂工作
(四)编纂、审查、验收有关地方志稿件
(五)征集、整理、保存地方史志文献,开展地方史志学术研究
(六)宣传推广地方史志成果,开展地情研究,建设地情文献库和地情文献网站,为公众读志用志提供服务
基本情况: 县志办编制 7 人,实际在岗 4 人
其中,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在岗 4 人均为中共党员,分别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已被聘用
工作任务: 2010 年~2015 年,县志办的主要工作任务为:根据《XX 省新一轮修志工作规划(2001-2015)》和《〈县志(1991—2010)〉编纂规划》要求: 2010 年完成《县志(1991-2010)》编纂工作的方案、篇目制定;续志工作动员、启动;基层编写队伍组建、培训
完成基层资料征集、整理; 2011 年以后完成基层资料稿编写、初审;志书初稿编写、编辑;志稿分纂、总纂;志稿征求意见、基层审定;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评审、批准付印;志书技术编辑、装帧设计、校对
至 2015 年全面完成志书印刷、出版、发行工作
工作总结: 2010 年,县志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效能建设,推动业务工作,圆满和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国方志核心理论期刊《沧桑》多次予以报道,近日又被市主管部门推荐参加 XX 省地方志工作先进单位评比
第 1 页 共 4 页 一、准备充分,人员到位
续志启动和基层编纂队伍组建顺利完成,为全县续志工作全面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9 年底,县志办在全面规范完成续志篇目及各种方案的设计制定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以县委书记、县长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