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廉政风险防控总结情况汇报 为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范管理,有效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按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区检察机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廉政准则》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的执法行为,我法警支队结合“岗位风险点查找”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推进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深化廉政教育。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严明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和市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通过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机制,结合各项廉政教育的开展,能让每位检察人员了解知晓自己的岗位职责、潜在的廉政风险,从而在思想上确立“从检有风险,防范除隐患”的意识,变上级要求防范风险为自身需要而自觉防范风险。 其次,有利于提高廉政制度建设水平。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建立健全具有检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排查廉政风险点,找出可能引发腐败的制度漏洞,增强了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有利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客观需要,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既给党员干部敲响了廉政风险警示钟,又通过多种预防措施,使党员干部远离腐败,真正为党员干部编织起一道廉政“保护网”,保护干部,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第四,有利于促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能够科学配置权力结构和人力资源,较好地解决党组班子和中层干部履行“一岗三责”的抓手和载体问题;能第 1 页 共 22 页够针对检察权运行中的廉政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明确预防责任,落实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的概率;能够优化权力行使流程,实现制度与检察权运行程序的有机融合;能够确保检察权始终沿着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的轨道运行,促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当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存在的不足 1、思想认识上重视不足。部分干警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担心查找和公开廉政风险点就是公开工作中的腐败环节,会给本部门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对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效果心存疑虑,存在敷衍应付态度,也从客观上影响了推动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2、廉政风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