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优化育人方式和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升我省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和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 年版)》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构建德智体美劳五位一体的高质量义务教育课程实施体系,强化课程组织实施,完善课程实施保障措施,突出全纳性、全面性和基础性,发展素质教育,使学生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课程设置(一)学制课时我省义务教育课程实行九年一贯设置,按“六三”学制安排
每学年共 39 周
一至八年级新授课时间 35 周,复习考试时间 2 周,学校机动时间 2 周;九年级新授课时间 33 周,第一学期复习考试时间 1 周,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 3周,学校机动时间 2 周
学校机动时间可用于集中安排劳动、科技文体活动等
一至二年级每周 26 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 30 课时,七至九年级每周 34 课时,九年新授课总课时数为 9522
小学每课时按 40 分钟计算,初中每课时按 45 分钟计算
小学、初中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和教学改革需要,在保证周总时长、学科课时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对学段当中学科课时的年级分布、每节课的具体时长作适当调整
(二)课程类别义务教育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类
以国家课程为主体,奠定共同基础;以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拓展补充,兼顾差异
国家课程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开发、设置,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修习
地方课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由市、县两级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