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实施意见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为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的意见》(眉委办发〔20XX〕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县地方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
20XX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对各级党委、政府明确提出“做好地方史志编纂工作,巩固中华文明探源成果,正确反映中华民族文明史”的要求
地方志书如实反映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和现实,从中可以总结历史经验,掌握历史规律,为县委、县政府及各级领导干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当前xx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县、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期,加强地方志工作,对于弘扬“事在人为,为而不难”的xx精神,建设中国大雅家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地方志工作队伍建设,为地方志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依法加强组织领导
《xx省地方志工作条例》《〈xx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对依法加强地方志工作、保障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县地方志办要加快方志室、地情网站、数据库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依法履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及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地方志工作等职责
各乡镇、单位(部门)要按照地方志工作规划,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本乡镇、单位(部门)地方志工作,修志任务较重的乡镇、第1页共4页单位(部门),可明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