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入推进省直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意见(20XX年12月3日)省直机关开展效能建设以来,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实际,通过加强作风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机关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有了明显改进,工作效能得到了明显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但一些影响机关效能提升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为更好地发挥省直机关职能作用,必须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以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基层和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努力在提升干部素质、增强服务能力、转变机关作风、优化政治生态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提供有力保障
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1、根据省政府机构改革确定的新的“三定”规定,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和中介组织分开,坚决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管好,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省直各部门要细化“三定”规定,编制管理权限目录,明确管理事项、内容、权限、权力行使方式等,对于原则性、开放性权限条款,必须正面列举具体涉及范围和权力行使情形,对于自由裁量权,必须细化标准、层级和行使规则,除涉密外一律向社会公开
未向社会公开管理事项和权限,一律不得行使
2、合理界定部门职能,坚决从条条框框、权力惯性和部门利益中解放出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最大限度地防止和杜绝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扯皮
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应明确一个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必须主动承担主办和协调职责,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征求协办部门的意见建议,拖第1页共6页延办理或者未提出主办意见,应承担相应责任
协办部门应积极承担协助职责,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