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文号】食药监食监一〔20XX〕33号【发布日期】20XX-04-24【生效日期】20XX-04-24【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食药监食监一〔20XX〕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面落实总局20XX年重点工作部署,切实抓好重点食品生产监管,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着力提升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构建更加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体系,更好地维护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现就加强重点食品生产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内容(一)工作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通过加强重点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改进监管方式方法、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等工作,推动各地整顿规范一批重点食品行业,严厉打击一批食品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大力提高执法权威,提振全社会食品安全信心
通过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督促广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着力规范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行为,不断提升基层食品生产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探索建立更加严格第1页共5页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整体合力,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二)工作内容
总局确定把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8类食品作为20XX年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管的重点品种
各地要在此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和区域特色食品特点,确定本地区需要重点治理的食品品种,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扎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