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做好 2015 年度全区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以及《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结合区粮食部门实际,粮食局开展粮食收购环节、储存环节、销售环节等粮食质量安全集中检查,现就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粮食食品质量安全督查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谢家伟同志任组长,工商分局的领导、副书记、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局执法监督股股长等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组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局监督检查股负责粮食食品质量安全检查日常工作。由局领导同志带队,深入一线加强从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检查工作,确保区粮食质量安全。 二、制定方案,突出重点粮食局从粮食部门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每个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检查方案。在检查期间,区粮食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检查活动,把行动推向深入。 (一)粮食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检查。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制度,确保粮食经营者具备必要的收购条件。检查粮食购销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和相关政策的情况,严厉查处压级压价、克斤扣两等坑害农民行为。在整个收购中共出动人员 56 人次,共检查 28 次,检查粮食达 17365 吨,检查有水份超标的达 12 吨,杂质超标 5.6 吨,都要求现场整改到位,做到每仓必检并且每仓一套档案。 (二)粮食储存环节质量安全检查。加快推进和完善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制度,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对地方储备粮进行全面抽检和分析粮食质量状况,落实粮食库存监管措施,凡是不宜储存的一律不得进仓储存,加强对储粮药剂残留和真菌毒素污染的监测,建立储粮药剂使用备案制度,规范储粮药剂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对高水分粮食的收储和运输管理,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三)政策性供应粮食质量安全检查。加强对库区移民粮食政策性用粮的质量检查。严格实行政策性粮食的供应准入制第 1 页 共 3 页度,实行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和原料及产品的强制检验制度,加强质量安全专项抽查,杜绝不合格的粮食进入群众餐桌。 (四)粮食出库销售环节质量安全检查。加快建立和完善粮食经营、转化用粮企业经营台账和质量档案制度,严格实行粮食出库检验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出仓前必检,不合格粮源不允许流向市场,保证卫生质量合格。 三、集中检查和自查结合,抓出实效 2015 年 8 月 20 日至 8月 25 日,各经营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