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工作总结(司法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工作总结(司法局)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xx 县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 号)精神,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加强自身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治本安全观的重要举措,把专项斗争列入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作到常态化部署、常态化督导、常态化落实。现将专项斗争工作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部署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保障。2018 年元月以来,我局多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深入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 号)、《XX 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xx 办发[2018]8 号)和中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等精神,并按照有关精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局领导班子带头参与、带头督导,各职能股室协调配合。结合实际制定《xx 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在公示栏张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地址,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线索和信息,定期进行信息研判,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二是注重配合,形成合力。在县扫黑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顾全大局、积极配合,作为领导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xx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需要,积极协助开展全县扫黑除恶工作。 (二)发挥职能作用,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发动强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第 1 页 共 7 页 1.加强工作保障。根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和重点普法目录。召开专门会议,明确扫黑除恶法治宣传的责任主体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综治办等紧密型部门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定扫黑除恶普法责任清单,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开展活动丰富。以江淮普法行法律六进法治家庭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