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主民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全国、省、州政法工作会议及检察长会议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批示;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加强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把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危及群众安全感、关系民生多发性盗窃、抢劫、抢夺、故意伤害等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共受理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案件 125 件 198 人。其中,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 3 件 3 人,公安机关移送 122 件 195 人。与 去 年 同 期 的 153 件 291 人 相 比 , 分 别 下 降 18.3% 和 下 降31.9%。审结 125 件 198 人,结案率达 100%。经审查批准(决定)逮捕 112 件 166 人,分别占受理总数的 89.6%和 83.8%,不批准(决定)逮捕 13 件 32 人,分别占受理总数的 10.4%和16.2%。其中无逮捕必要 2 件 5 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13件 32 人;构不成犯罪不批准逮捕的 3 件 9 人。备案审查 11 件19 人,追捕漏犯 2 人。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 135 件 197 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130 件 190 人,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 5 件 7 人。与去年同期的 186 件 333 人相比,分别下降 14%和 17%。审结 113 件164 人。其中: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90 件 128 人;报送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5 件 26 人;3 件 4 人退查;不起诉 5 件 6 人(存疑不诉 4 件 5 人、相对不诉 1 件人)。22 件 33 人正在审查中。第 1 页 共 11 页在提起公诉的 90 件 128 人中,除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 25 件 28人外,均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出庭率为 100%。 (一)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办案质量 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