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践经验总结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检察机关主导总用取得良好效果 根据中央司法改革的相关要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 XX 县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以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全面、细致、深入的推进该项改革试点工作,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探索总结出适用“认罪认罚案件”等特色工作经验
一、基本情况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部门审结各类经济案件共计 8 案,提起公诉 6 案
在院机构改革后提起公诉适用认罪认罚程序 3案 3 人,达到百分百适用率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意识 一方面院领导对干警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将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质量、数量等作为考核要求,对于办好的“精品案”给予表彰,对没有达到要求给予批评,提高干警办案意识
另一方面要强化责任意识,统一设立工作台账,逐案记录办案流程,负责开展案件评查,定期向院领导反馈办案成效,及时与上级院及本地区相关部门沟通联络等工作,让专项工作处于全流程监控之中
及时收集整理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指派专人负责研究,提出改进举措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权责 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成立认罪认罚案件工作小组,由经验丰富员额制检察官带头办案,通过率先示范发挥引领作用
办案中,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具备适用认罪认罚条件的案件,部门干警要全面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高效率的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到位
(三)落实司法保护原则,体现程序公正理念 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法律帮助权等诉讼权利,部门要做到精准识别、释法说理,对于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在嫌疑人不清楚认真认罚制度的情况下,要对其释法说理,征求认罪认罚从宽意见,做到公平公办案
其次,要加强与律第 1 页 共 2 页师事务所沟通协作,确保每位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均能够享有法律帮助权
切实维护被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