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的几点思考灾害应急机制体系的建立是为了更加有效地组织开展救灾工作,尽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灾害救助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协调作用
一、救灾应急体系的建立救灾是一项牵涉面广,多部门协作的综合性政府工作,如何协调好有关部门参与救灾、服务救灾、对灾害救助作出快速反应,要抓好速度,显现成效,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从法律上确权
20XX年《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的颁布实施,从法律层面上对应急救灾体系的建立及实施途径提供了保障和依据
二是成立机构
从2008年以后,从中央省市县各级均成立减灾委,由民政部门牵头,各部门相互协作
真正实现有人抓,有机构理
三是各级政府及时修订基本救灾预案,通过预案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救灾工作中的职责与任务,由政府颁布实施,更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能力;分灾种、分特殊灾害区域建立专门救灾预案,对某一区域、某一灾种的灾害救助措施与方案做出具体的安排;四是民政部门应根据政府预案,制定民政部门实施灾害救助的响应程序,救灾应急响应行动在同级政府救灾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根据救灾应急响应需要,在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灾情调查、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宣传报道和后勤保障等组,在灾害即将来临或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程序,组织灾害救援和救助工作
二、救灾应急机制体系的保障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救灾装备、通讯网络建设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救灾通讯及救援工作交通等装备的配备,是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的重要保证
在正常情况下,可以通过固定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报灾
以后移动式的手机网络终端由于迅捷及时应在灾情快报中成为报灾的主流
我们认为有两个方面要加强:一是报灾救灾要加强高科技含量,尽量减少人为因素,保证灾情的真实准确
在特殊情况下,民政部门更应该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做研究,站在科技革新的角度通过高新科技来报灾核灾,如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