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区管理体制的思考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各类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助推器,城市化的加速器
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是与各类开发区的成长和发育分不开的
从全国的情况看,开发区已经从最初封闭式的改革开放试验基地,转变为开放式发展;开发区的功能也从过去的“四个窗口”、“三为主”,进化为扩展XX县区发展空间,加快实现城市化的重要途径,以及高新技术产业成长的孵化器
随着我国全面对外开放,特别是进入wto以后,根据公平、公开、无歧视的原则,开发区特殊优惠政策的优势减弱,如何增强各类开发区的竞争力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问题
一、国内开发区管理体制的模式(一)管理体制的基本模式我国开发区管理体制可以归纳为三种基本类型
一是准政府的管委会体制
管委会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能是经济开发规划和管理,为入区企业提供服务,还拥有一定的行政审批权,因此,其机构和人员编制比行政区管理体制要精简得多
这种管理体制主要适用于人口较少的相对独立的新开区,大部分开发区在建设初期采取这种模式
二是开发区与行政区管理合一的管理体制
其特点是开发区和行政区的管理职能合一,或者是两块牌子一班人马,内设机构基本保持行政区管理机构的编制和职能
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整个行政区域作为开发区,或者开发区是原有XX县区建制的一部分
三是以企业为主体的开发体制
在这种模式中,开发主体不是一级行政组织或政府派出机构,而是由开发商来规划、投资开发和管理一个开发区
开发公司不仅要开发工业用地,还要进行大量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但不能像大部分行政管理机构那样直接从税收收入中获得必要的投资补偿,公共基础设施成本靠工业和商业用地开发收入来补偿
开发区的开发模式有两种类型
一种是政企分离的开发模第1页共8页式
开发区管委会只负责行政审批、管理和制定政策,而开发经营由独立的开发公司承担
如,苏州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