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的意见
公司所属各党(总)支部、各县供电公司党委:为深入贯彻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的意见》(鲁电集团党[2006]1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工作,推动“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的重要意义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我国处于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安全稳定矛盾的凸显期
电力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能源企业,肩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国家电网公司和集团公司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强调,要求积极开展“爱心活动”,大力实施“平安工程”,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在公司广泛组织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是落实“三抓一创”的工作思路,推进“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建设优秀企业文化,推进内质外形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安全生产长治久安、职工队伍和谐稳定、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电力保障的必然要求
因此,各党(总)支部、各县供电公司党委要从建设和谐企业、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这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集团公司2006年“两会”工作部署,坚持公司党委提出的系统思考、超前把握、创新工作的思路,以“四个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奉献爱心、营造和谐、确保平安、促第1页共6页进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三个作用,不断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能力,促进企业稳定持续发展
紧紧围绕“和谐、稳定、发展”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深化真情文化建设,积极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