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费自检自查的情况报告县委组织部:根据《中共***委组织部关于转发lt;中共***委组织部关于对党费使用管理有关情况的反馈意见gt;和lt;中共***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gt;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开展党费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检自查内容(一)党费收缴方面
严格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精神,建立健全完善的党费管理制度,规定党费日即每月1号准时缴纳党费,并指派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按规定使用《党费证》,按时缴交党费,促进党费收缴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全体党员干部均能自觉、按时、足额地按月交纳党费,没有出现拖交、代交、提前缴纳等现象
每季度按时、足额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无贪污、挪用、乱批滥用党费的情况
20XX年度本级党组织党费收缴***元,按比例上缴县委组织部20XX党费***元;20XX年度本级党组织党费收缴***元,按比例上缴县委组织部20XX年度党费***元
(二)党费使用方面
一是严格使用范围
按照中组发〔2008〕3号文件规定,党费具体使用范围为: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要注重将党费使用与党员教育相结合,坚持向农村、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确保党费用得其所、用当其值,积极发挥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党费使用应在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的前提下,严格遵循五项用途,严禁超范围使用,不得用作党员领导干部培训费等个别党员受益的培训开支,不得用作差旅费、福利费、办公费用等行政或业务工作开支
对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要严格掌握,专款专用,第1页共3页开支合理,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