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政对象办事难,纪检监察来督办活动工作意见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XX市纪委《关于开展“创业发展办事难,纪委监察来督办”活动的实施意见》(温纪发〔2007〕14号)和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决定在我市民政系统开展“民政对象办事难,纪检监察来督办”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要求围绕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创业发展办事难”遇到的一些问题,积极发挥纪检监督职能作用,全面、深入、系统地剖析造成“办事难”的原因,以“内部流程优化、政务公开深化”为着力点,加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机关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切实解决“办事难”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市创业、创新、发展软环境,全面推进民政各项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二、督办主体这次活动的督办主体是市民政局纪检组
(包括纪检组授权督办的有关人员)三、督办对象这次活动的督办对象为市民政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及婚姻登记中心、殡仪馆、救助管理站等“窗口”服务单位以及上述单位(科室)的有关人员
四、督办内容(一)围绕重点难点,推进“办事难”问题的专项破解
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组织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阳光投诉”、梳理群众投诉举报件和向社会公开征集等方式,每年确定一批党委政府关心、群众普遍关注的涉及民政工作业务方面的问题,通过专项督办,集中力量予以突破和解决,并从制度、机制层面加以规范
(二)围绕办事程序,推进政府部门履行职能流程优化
第1页共3页督促局机关有关科室进一步严格界定各项职能,及时解决职能交叉、缺位、越位的情况
清理行政认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按照建立健全窗口式、一站式服务机制的要求,简化办事程序、提升办事效率
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在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自由裁量权
(三)围绕办事效能,推进集中办事窗口和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