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密 □秘密 ■普通 xx有限公司文件 员工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宗旨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约束机制,树立公司员工的良好职业形象和维护公司声誉,规范公司员工的执业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以及各事业部,本制度所规范员工包括全体在职员工
法律合规部可根据需要适时调整适用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冲突,是指员工在履职过程中,其职务所代表的公司利益、客户利益或投资者利益与其自身的个人利益之间存在冲突,可能损害公司、客户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制度所称利益,包括金钱、实物、有价证券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具有或能带来经济价值的非财产性利益
本制度所称员工利害关系人指与员工存在合伙、合作或联营关系的自然人或法人,以及其他与员工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本制度所称近亲属包括员工父母、配偶、子女及同胞兄弟姐妹
第四条 管理原则
员工利益冲突管理遵循“风险覆盖、2 主动申报、利益回避、零容忍”的原则,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全体员工做到“心有所守、行知所拒”
(一)风险覆盖原则
公司定期梳理、更新公司层面的各类员工利益冲突情形,尤其是可能严重损害公司和客户利益的高风险情形,建立完善员工禁止行为清单,明确员工行为“红线”,做到重大风险无遗漏,管控措施全面覆盖
(二)主动申报原则
公司员工应定期或实时申报本人及近亲属、利害关系人信息和各类利益冲突情形
员工在履职过程中,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利益冲突情形的,应当主动向管理部门如实申报
(三)利益回避原则
员工在履职过程中,如存在利益冲突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审批回避、决策回避等
(四)零容忍原则
员工必须如实、全面申报利益冲突信息,严惩虚报、假报和不报行为,公司禁止员工从事各类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对于各类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决不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