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党政干部关注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解读》学习心得 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就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并在随后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写入宪法。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前行,中国社会在迈向法治国家的道路上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也遇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而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的问题,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观点、新思路以及新部署。 《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党政干部关注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解读》成为了我们在繁忙的工作之余,高效率的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成果的益友与助手。该书讲解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上的历史使命与重大任务。现就该书其中的一些内容,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个国家走向法治之路要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历史文化传统、人民的心理行为等等相契合,简单的“拿来主义”、人云亦云不仅行不通,还会引发更大问题。对于当代的中国来说,我们要通过依法治国让我们的国体与政体更完善、更有效。因此,十八届四中全会特别重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道路的基本原则和要义,也就是“五个必须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三大“核心要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三个方面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第 1 页 共 12 页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行政权力必须在法治框架下运行,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即在于完善这种外部监督机制,如人大的预决算审查制度、质询制度和法院的行政诉讼等制度。可见,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