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学习心得:坚定信念保审 为切实提高司法警察的执法能力,改进司法警察执法作风,全面增强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和人民法院安全稳定,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10 月 9 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在全院集中开展了为期 3 个月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在动员教育阶段,我常想,司法警察工作又不是法院的主角,在某种意义上说是配角,手中无权,口袋里无钱,在司法警察队伍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有什么意义,这不在作秀吗。然而,仔细想想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三起典型案例,这三起案例又的的确确是发生在司法警察队伍中的真人真事,事态严重,影响极坏。再联系我院实际情况,开展这项活动是极为必要。我们都知道,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是为审判工作服务,为审判工作提供有效保障的。这支队伍应该是极为重要的,然而,人民法院对这队伍的重视程度一直不够,一直把司法警察工作当配角,平时看不起,要时打急火。在进人方面,人员来源复杂,有司机,有复员军人,有书记员,素质参差不齐,接受教育程度不一。司法警察建队一来还从来没有单独进行过整顿教育。司法警察手中虽然一无权、二无钱,但也和法官一样长期处于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第一线,常年接触社会的阴暗面。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加之社会不正之风和某些消极腐败现象的侵蚀,信念一旦动摇,思想稍有杂念,就会偏离法制的轨道。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三起典型案例,就是血的代价,惨痛的教训。 三起典型案例的问题出在。一是政策观念模糊、法律意识淡薄、法治理念不强。私放被告人,让被告人脱逃,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二是组织观念淡薄、敬业精神不强、工作作风不端正。面对法官错误的指令,不假思索地予以执行,以致造成极坏的影响。三是廉洁自律意识差、自我防护能力不强。办案过程中收受贿赂,走上犯罪之路。 第 1 页 共 3 页 对照案例,看看我们的警队,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一些不良现象: 1、警令不畅通。在调配警力时,有的讲价钱、打折扣或找借口推辞。上次刑事庭在县政法委组织下进行量刑规范化开庭,有四名被告人,须向各庭室局调警力,不是说开庭、就是说出差、还有的说要办案,最后还是王秀会副院长亲自打电话,可到第二天开会还是有许多法警不来参加会议。司法警察是一支准军事化部队,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工作作风如此拖拉散漫,到要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岂不要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