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发达山区行政村规模调整的理性思考随着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入,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作为底子薄、基础差、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欠发达山区来说,其行政村进行适度的规模调整已势在必行
如何搞好行政村规模调整,便成了一个重大课题,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结合XX县区这个典型欠发达山区的实际和本人的工作实践,笔者就欠发达山区行政村规模调整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以供参考
一、欠发达山区行政村的现状特点行政村是我国农村最基层的单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废除了“政社合一”、“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公社改为乡镇,生产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应当肯定,农村改革开放以来,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在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团结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深入,面对如何加快人流、物流、信息流集聚,推进城镇化进程,优化农村资源配置,降低农村建设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等一系列时代课题,欠发达山区现行的行政村逐渐呈现出某些不适应性
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现状特点:1、行政村数量多,管理幅度偏大
如XX县区33个乡镇共有545个行政村,平均每个乡镇有16个行政村
其中,最多一个乡镇有47个行政村
通常讲,为优化人、财、物、信息等资源配置,一个基层单位直接管辖的单元应在7个左右,一般不超出12个
XX县区乡镇偏大的行政村管理幅度无疑会影响到党和政府对农村工作的高效领导和管理
2、行政村规模小,居住分散
XX县区545个行政村中,300人以下的村80个,占全县总村数的14
7,300-500人的村145个,占全县总村数的26
6,1000人以上的村仅69个,占全县总村数的12
并且,农户居住较为分散,房屋、闲基地等占用土地多,土地的利用率低,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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