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排课的通知各学院(系):2007-2008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的排课工作即将开始,为更好的规范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及管理工作,研究生院制定了《关于研究生课程排课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排课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随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3499530、23508893,联系人:和爱民、韩茜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007年4月29日关于研究生课程排课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为进一步落实《南开大学关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使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对研究生课程的建设与质量评估以保证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特制订研究生课程排课工作的管理规定如下:一、研究生课程的排课要求1、课程安排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必须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安排课程(1)课程名称、课程性质、主要内容、授课方式、课程学时、学分、考核方式及开课学期均需与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一致
如因特殊情况以上任何内容发生变动均需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方可开课
(2)新增课程,须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新增课程申请表》,并提交研究生课程简介,经所在学院研究通过并由负责研究生教学的领导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方可排课
(3)有3人及以上选修的专业选修课程方可开课,低于3人的专业选修课程不能开课
2、教师安排各学院在排课时,需充分考虑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特点和要求,聘请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责任心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
需聘请外聘教师(含返聘、延聘等)授课的应填写《外聘教师授课登记表》
3、合理安排教师的上课时间、地点,特别是注意安排好肩负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以及行政工作多项任务的教师的上课时间、地点,以避免发生冲突
4、为统筹安排和充分利用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