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排课的通知各学院(系):2007-2008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的排课工作即将开始,为更好的规范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及管理工作,研究生院制定了《关于研究生课程排课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排课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随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3499530、23508893,联系人:和爱民、韩茜。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007年4月29日关于研究生课程排课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为进一步落实《南开大学关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使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对研究生课程的建设与质量评估以保证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特制订研究生课程排课工作的管理规定如下:一、研究生课程的排课要求1、课程安排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必须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安排课程(1)课程名称、课程性质、主要内容、授课方式、课程学时、学分、考核方式及开课学期均需与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一致。如因特殊情况以上任何内容发生变动均需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方可开课。(2)新增课程,须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新增课程申请表》,并提交研究生课程简介,经所在学院研究通过并由负责研究生教学的领导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方可排课。(3)有3人及以上选修的专业选修课程方可开课,低于3人的专业选修课程不能开课。2、教师安排各学院在排课时,需充分考虑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特点和要求,聘请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责任心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需聘请外聘教师(含返聘、延聘等)授课的应填写《外聘教师授课登记表》。3、合理安排教师的上课时间、地点,特别是注意安排好肩负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以及行政工作多项任务的教师的上课时间、地点,以避免发生冲突。4、为统筹安排和充分利用教室,周学时为二节课的,上课时间应安排在第1-2节、第3-4节、第5-6节、第7-8节、第9-10节;周学时为三节课的,上课时间应安排在第1-3节、第5-7节、第9-11节。需由研究生院安排教室的,排课时由学院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教学使用教室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统一安排。5、课程排定后,原则上不予改动,如确需调课,请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课程调课申请表》,经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批准,并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和全体上课学生。任课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6、开课后不得中途更换任课教师。课程排定后开课以前如需更换任课教师,必须由两位交接工作的教师及学科负责人签字,经学院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二、研究生课程排课工作的时间安排时间段工作安排负责单位备注第8-10周依据培养方案拟定新学期的教学任务各学院确定任课教师第11-13周公共课政治课排课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公共课外语课排课公共英语教学部公共课课表确定后,传达到各学院研究生院第13-15周各学院排课各学院需要统一安排教室的,报研究生院第16-17周将排课结果输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各学院向任课教师发放聘讲单第18-20周研究生院检查各学院排课情况研究生院研究生开始选课新学期第1-2周研究生继续选课、补选和改选课程研究生院第3周关闭选课系统,打印学生选课名单各学院以上研究生课程的排课工作时间安排望各学院(系)严格遵照执行。若某部分时间需要调整将另行通知。附件:1、《南开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变更申请表》2、《南开大学研究生新增课程申请表》3、《南开大学研究生课程外聘教师授课登记表》4、《南开大学研究生教学使用教室申请表》5、《南开大学研究生课程调课申请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007年4月附件一南开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变更申请表学科专业所在学院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变更内容变更前变更后变更理由所在学科组论证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所在学院意见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年月注:请附上修改后的课程简介。附件二南开大学研究生新增课程申请表200—200学年度第学期学科专业新增课程名称所在学院新增课程编码课程简介授课方式考试考核方式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和文献所在学科组论证意见...